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人气指数:3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21:10
网站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制定全市药物政策;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法典、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稽查抽验和基层能力建设等各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与拨付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检测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91-3686110
值班电话: 0391-3686001
监察电话:0391-3686083
email:jiaozuo@h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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